鄂市监宣教函〔2026〕5号
关于举办2026年食品安全总监
生产、流通领域专项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为帮助生产、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掌握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将举办2026年食品安全总监生产、流通领域专项线上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相关人员;
(二)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相关人员;
(三)其他对生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总监培训感兴趣的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一)生产领域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
习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版《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97号令)解析、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解读及应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内容解读与应对策略、农产品快速检测技术及相关标准介绍、食品安全总监能力提升、食品经营企业应对职业举报等。
(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
习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新版《食品安全法》解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97号令)解析、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介绍、食品合规管理体系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食品安全总监能力提升、网销食品安全常见问题分析、HACCP原理及其在食品销售中的应用、食品安全领域职业打假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方法等。
(三)AI组卷练习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的相关要求,我中心精心研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线考试题库,支持AI组卷判卷、学练考多模式、考试数据分析等功能,学员可不限次数练习。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6年1月7日—2026年12月31日,本次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模式。如需线下培训,请在报名表里注明,我中心将结合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线下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元/人。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
五、交费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线上购买”、“对公转账”进入班级/报名页面(请勿点击“现场支付”)。或电脑端访问“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学习平台(www.mreln.com),凭本人手机号码完成线上注册,搜索并找到本培训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交费、申请发票。

(一)线上交费
1.本人参训报名学习:点击“购买”按钮,按流程报名、交费、申请发票即可。
2.为他人报名或团体多人报名:
步骤一:点击“赠送”按钮;
步骤二:选择购买数量并支付;
步骤三:将收到的“兑换码”发放给对应人员,并通知其进入平台进行注册;
步骤四:参训人员在平台首页点击“兑换课程”进行兑换学习;
步骤五:购买人在平台“个人设置”中找到“我的发票”,点击“我要开票”,按照流程申请发票即可。
(二)对公转账交费
步骤二:根据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报名信息”(若要多人报名,可点击下方“增加报名人”);
步骤三:所有报名信息保存后,点击“提交报名”;
步骤四:上传转账凭证至平台,再点击“提交报名”即可。
各位学员在报名、交费和申请发票时遇到任何困难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中心账号:1705 2101 0400 4227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行号:103521005211
开户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汇款务必注明:“5号文”
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请提供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单位请提供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六、联系人
扫二维码联系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080-0666
七、相关事宜
(一)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请参训学员准备1寸近期电子登记相片;
(二)参训学员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后,由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红头通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