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 健康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要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深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中心拟于近期举办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具体承办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副校长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学校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堂安全管理负责人(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副校长及食堂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食堂安全运营内部自查的有效开展,通过自查表、关键多发风险问题清单指导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运用相关制度,形成闭环的监督自查整改激励机制。
2.合规管理体系搭建,从制度、流程、人员、技术、硬件改造、智慧化升级等多维度构建可落地的食品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控。
3.高效管理能力进阶实战,掌握高效决策方法、科学分工技巧、跨部门协同策略,精准应对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复杂问题,助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4.餐饮服务操作关键风险防范,紧扣最新法规要求,针对校园餐饮高频风险场景,快速掌握精准预判风险、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的核心方法。
5.现场模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研讨,通过情景模拟推演、应急流程实操、案例复盘分析,掌握关键环节的处置技巧。
6.食品安全事件舆论引导与危机公关,结合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典型案例,拆解舆情全流程规律,掌握舆情预判技巧、快速响应机制等。
(三)培训收费
收费2200元/人。该费用包括:资料费、授课费、场地费、证书费;食宿费用自理。
二、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及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的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者等。
(二)培训内容
1.把握最新政策法规,突出重点,明确法律责任边界,加快推动新规政策在餐饮环节落地见效。
2.投诉举报与舆情处置,快速响应食品领域投诉举报,搭建舆情监测与引导机制,妥善处理网评舆论危机。
3.操作风险点深度拆解,聚焦餐饮服务关键风险点(如凉菜制作、生食加工、交叉污染),提供精准防控方案。
4.总监核心能力进阶,提升风险预判、团队管理、跨部门协同能力,打造专业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核心。
5.应急演练实景研讨,分组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碰撞处置思路,形成适配本单位的应急方案。
(三)培训收费
收费1650元/人。该费用包括:资料费、授课费、场地费、证书费;食宿费用自理。如当地参训人数较多,可定制培训。
三、培训特色
(一)线上通识课程
本次培训班设置线上通识课程(培训网址另行通知),学员可以学习食品安全新规全景解读,明确法律责任边界,规避合规风险;搭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体系,责任到人、流程闭环;深度解析卫生与管理规范,结合案例教学对标整改;详解许可备案与制度建设,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聚焦餐饮全流程安全操作规范与风险防控关键环节,杜绝操作隐患;模拟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暴发等场景,开展应急处置实战演练。
(二)标杆食堂实地参观
实地探访标杆食堂,走进湖北知名学府现场观摩规范化管理、智慧化运营、风险防控等场景,获取可复制的管理经验与创新思路。
(三)研讨交流
全国各地食品安全管理专家及从业者研讨交流,聚焦校园餐饮安全治理新趋势、新挑战,共话风险防控创新路径与实操方案。通过思想交融与经验互鉴,拓宽管理视野、更新知识体系,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线上学习:随报随学。
2.线下面授:12月9日下午报到,10日至12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白鹭街西段,乘地铁4号线至楚河汉街站A出口或地铁8号线至水果湖站D出口,入白鹭街前行100米即到(武昌区水果湖消防救援站对面)。
五、报名与交费方式
(一)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张 龙027-87136598 150 0276 3910
(二)交费方式
请于开班前将费用汇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业人才中心,不 支持现场刷公务卡、现金缴纳等方式,汇款单请注明 “食品安全副校长\总监+学员姓名”。汇款后扫二维码(附件1)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账户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中航油支行
账 号:0200097919020129797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市场监管总局专业人才中心:
肖天宇010-88650418 185 0082 0117
六、相关事宜
(一)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请参训学员准备1寸近期电子登记相片,学员完成学习并通过考核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二)宣教中心停车位有限,请参训学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前往,如需驾车可将车辆停放在宣教中心对面的水果湖公共停车场。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专业技术人才开发中心
2025年11月2日
附件:关于举办2025年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培训班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