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责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为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全省市场监管领域的干部职工教育组织管理、培训信息化平台规划建设、网络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管理,以及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宣传和融媒体创作、市场监管政策理论研究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省市场监管宣传教育中心内设机构有8个专班:战略与合规管理专班、培训研发专班、培训事业专班、培训管理专班、互联网事业专班、资产运营事业专班、党群工作专班和综合管理专班,与上年一致。我单位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25年预算收入35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度经营收入与其他收入均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2.59万元,比上年减少150.41万元,减少11.1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270.53万元, 比上年增加170.53万元,增加8.12%;其他收入26.88万元, 比上年增加14.88万元,增加124%。
2.预算支出情况:2025年预算支出4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0.84万元,比上年减少2.66万元,减少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4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加1.18%;卫生健康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2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82.14万元,比上年减少1.36万元,减少1.63%。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76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29万元,减少27.62%,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福利费未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6万元、邮电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5.2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三公”经费使用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另使用其他资金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2.5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另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另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另使用其他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万元,与上年一致。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省市场监管宣传教育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14.1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22.88万元,减少43.81%,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5版),工程类事项不再纳入集中采购,工程类采购减少36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6.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采购;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57.46万元,主要用于物业服务、印刷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相关支出。
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414.18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算344.18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占有房屋面积7455.54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其他6855.54平方米。公务用车5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宣传教育调研工作经费”项目是我单位为进一步了解全省市场监管教育培训工作的现状和需求,以提升市场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目的而开展的项目。2025年预算安排35.6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注重培训需求调研,增强课题研究能力,开拓新的培训项目,提高培训效率,提升培训质量,推进科普宣传,加强宣传和融媒体创作,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政策研究,推进宣传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数量指标:调研次数≥5次;专题调研报告数量≥3份。
质量指标:出版书籍差错率<0.01%。
社会效益指标:公益直播及普法培训普及人数≥1000人。
服务对象满意度:员工内训满意率≥95%。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空表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该表为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省本级专项支出,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十、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5.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经营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经营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