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市监宣教函〔2025〕5号
关于举办2025年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岗位
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关于促进市场监管系统计量技术机构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和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计量检测人员全面了解计量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素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将举办计量人员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级计量法定检定机构,计量企事业单位,授权的专业性或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的相关岗位人员,计量检定、校准增(扩)项人员等均可自愿报名学习。
二、培训课程
类 型 | 培训内容 | 价格 |
计量检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 计量专业学习内容为计量检定规程(JJG): 1.法制计量管理;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4.计量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发展的积极作用;5.计量管理在企事业单位应用;6.实操讲解、演练(具体培训项目见附件1,检定规程由学员自备)。 | 收费标准:按项目800元/项(含理论学习、实操辅导、考核、办理证书等)。 |
计量校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 计量专业学习内容为计量校准规范(JJF):1.法制计量管理;2.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3.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4.计量校准应注意的事项;5.计量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发展的积极作用;6.计量管理在企事业单位应用;7.实操讲解、演练(具体培训项目见附件1,校准规范由学员自备)。 | 收费标准:按项目1200元/项(含理论学习、实操辅导、考核、办理证书等)。 |
计量检定、校准(零基础)人员技能培训班 | 计量专业学习内容为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1.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专业实务;2.计量综合知识;3.计量检定与校准应注意的事项;4.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实例;5.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示;6.计量法律法规对企事业单位发展的积极作用;7.计量管理在企事业单位应用;8.实操讲解、演练(具体培训项目见附件1,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由学员自备)。 | 收费标准:零基础学员(报名时须提前讲明)按项目1600元/项(含理论学习、实操辅导、考核、办理证书等)。 |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2025年1月15日至12月30日。
理论知识采用线上教学,随报随学;检定、校准实操由专家一对一辅导,根据所报项目集中安排实操教学,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优势
(一)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兼顾理论与实践。线下课程,专家与学员面对面,即时解决实操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线上课程全面覆盖核心知识点,随时随地复习巩固。
(二)配套中心编写的正式出版教材《计量检测人员专业实务指南》及相关计量新形态教材资料,全面提升培训附加值。
(三)可持续免费获取中心全媒体矩阵发布的相关计量知识,参加定期举办的计量类直播活动。
五、交费方式
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线上购买”、“对公转账”进入班级/报名页面(请勿点击“现场支付”)。或电脑端访问“市场监管教育在线”学习平台(www.mreln.com),凭本人手机号码完成线上注册,搜索并找到本培训班,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报名、交费、申请发票。
(一)线上交费
1.本人参训报名学习:点击“购买”按钮,按流程报名、交费、申请发票即可。
2.为他人报名或团体多人报名:
步骤一:点击“赠送”按钮;
步骤二:选择购买数量并支付;
步骤三:将收到的“兑换码”发放给对应人员,进入平台进行注册;
步骤四:参训人员在平台首页点击“兑换课程”兑换学习;
步骤五:购买人在平台“个人设置”中找到“我的发票”,点击“我要开票”,按照流程申请发票即可。
(二)对公转账交费
步骤一:参训人员扫描上方二维码,选择对公转账;
步骤二:根据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报名信息”(若要多人报名,可点击下方“增加报名人”);
步骤三:所有报名信息保存后,点击“提交报名”;
步骤四:上传转账凭证至平台,再点击“提交报名”即可。
中心账号:1705 2101 0400 4227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行号:103521005211
开户单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汇款务必注明:“5号文”
六、联系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各区域负责人
联系电话400-080-0666
七、相关事宜
(一)请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安排人员参加,将《培训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版证件照片一并发送给班主任。
(二)培训考核合格后,中心为参训人员颁发培训证书。
附件1:红头通知17376891897b0812.pdf
附件2: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培训项目
附件3: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培训报名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5年1月9日
附件2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培训项目
(一)长度(卡尺、千分表、千分尺);
(二)衡器(台秤、案秤、弹簧秤、电子秤);
(三)电磁(电能表、标准电能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模拟电流表、电压表、电阻表、功率表、数字交直流电压表、数字交直流电流表);
(四)无线电(示波器、低频信号发生器);
(五)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工业过程测量记录仪、工作用热电偶、温度传感器(温度变送器,热电阻,热电偶)、电动通风干湿表、机械式温度或干湿表);
(六)测力(工作测力仪、扭矩扳子);
(七)流量(涡轮流量计、燃气表、溶积式流量表、水表);
(八)容量(常用玻璃器皿、专用玻璃器皿、移液器);
(九)时间频率(标准数字时钟、通用计数器、精密时间间隔测量仪);
(十)硬度(维氏硬度计、洛氏硬度计、邵氏硬度计、布式硬度计);
(十一)压力(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
备注:如有增项可以直接补充申报。
附件3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培训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照片 电子版 | |||||
出生年月 | 学历 | ||||||
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通信地址 | |||||||
培训班级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检定、校准人员培训项目 | 1 | 从事本项目 工作时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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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校准人员培训新增项目 | 4 | 从事本项目 工作时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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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发票信息 专票 普票 |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开户银行及账号: |